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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1年度 “蒙阴县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蒙阴县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 2012-04-11

 

各基层团组织:

     2011年,全县各级团组织、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积极履行职能,创新工作载体,实现了共青团事业的新跨越。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、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工作积极性,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团90周年献礼,为建设富强壮美和谐幸福的美好蒙阴贡献青春力量,团县委、县人社局决定表彰一批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和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

   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条件:团支部设置完整,工作制度健全,团务基础工作规范,能够按期换届;团支部成员能力强,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;能够正常发展团员,团员教育、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;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“四个好”的标准,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。

    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:年龄14至28周岁,坚持党的领导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道德品质高尚;刻苦学习,努力工作,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贡献突出。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。

    二、申报办法

    各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,并整理出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(表格可复制),于416前报团县委办公室。联系人:朱高峰,联系电话:4272453。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   三、有关要求

    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确保质量,按要求及时上报团县委。已经被推报为省、市共青团系统先进组织或个人的,不再参与本次评选。对于未完成2011年度团费任务,或出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单位,取消本年度的评先树优资格 。名额分配和有关表格见附件word文档。

2012年4月11日

蒙青联〔2012〕7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 “蒙阴县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蒙阴县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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