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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第九届蒙阴县“十大杰出青年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 2012-03-08

为树立当代蒙阴青年的光辉形象,激励全县青年刻苦学习、勤奋工作、服务社会、建功成才,为建设富强壮美和谐幸福蒙阴贡献青春力量,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团90周年献礼,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,县委宣传部、团县委、县人社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九届蒙阴县“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、18至35周岁(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青年,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奖励。

2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。

3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,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,在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奉献方面有突出成就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1、推报人选。本届“十杰”候选人推荐,采取各基层团委推荐和本单位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,各基层团委和单位要根据评选办法所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(每个乡镇和单位原则上各推荐1名人选,人选不能是往届县“十大杰出青年”,亦不能与今年团县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其他“十佳”重复推荐)。上报候选人须提交的材料有:第九届蒙阴县“十大杰出青年”申请表(一式两份);1500字左右的本人事迹材料一式60份;候选人所在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出具的证明;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(现场审查获奖证书原件)。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,务必准确无误,加盖公章,于2012年3月25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,书面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。逾期不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2、审核评定。由活动主办单位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,对候选人进行审核,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期间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

3、投票评选。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,对公示个人进行无记名投票,得票数列前10名的,为第九届蒙阴县“十大杰出青年”,其他10名为蒙阴县“新长征突击手标兵”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。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,通力协作,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
2、严格标准,优中选优。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,坚持择优原则。所推荐的个人应是本单位、本系统成绩最优秀、贡献最突出、在青年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杰出青年。

3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 大力宣传“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和候选人事迹。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,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,以扩大这项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。

联 系 人: 朱高峰

联系电话:4272453   

电子邮箱:mygqt@163.com

 

附件:蒙阴县“十大杰出青年”候选人申请表

 

 

中共蒙阴县委宣传部   共青团蒙阴县委  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

蒙宣发〔2012〕6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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