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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蒙阴县“十大创业致富导师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 2012-03-08

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,大力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,激发我县青年创业热情,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,团县委、县人社局、县农业局、县科协决定联合开展蒙阴县“十大创业致富导师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、18至40周岁(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青年,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奖励。

2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。

3、时代特征鲜明,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,在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奉献方面有突出成就。

4、模范执行党的农村政策,积极投身创业实践,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率先致富, 为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5、能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之间的关系,在个人致富的同时,能带动群众共同致富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1、推报人选。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候选人参加评选,候选人须提交的材料有:蒙阴县“十大创业致富导师”申请表(一式两份);1500字左右的本人事迹材料一式60份;候选人所在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出具的证明;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(现场审查获奖证书原件)。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,务必准确无误,加盖公章,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,书面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。逾期不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2、审核评定。由活动主办单位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,对候选人进行审核,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期间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

3、投票评选。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,对公示个人进行无记名投票,得票数列前10名的,为蒙阴县“十大创业致富导师”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相关单位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,做到精心组织,密切协作,抓实抓好抓出成效,确保资格审查、推荐、评选、表彰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
2、严格把关,优中选优。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要多方听取意见,认真审核把关,确保被推荐对象社会反响好,经得起检验,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。

3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, 通过各种方式对优秀典型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,切实发挥好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,进一步掀起青年建功成才的高潮。

 

联 系 人: 朱高峰

联系电话:4272453   

电子邮箱:mygqt@163.com

 

附件:蒙阴县“十大创业致富导师”候选人申请表

 

共青团蒙阴县委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     蒙阴县农业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蒙阴县科学技术协会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

蒙青联〔2012〕5号十大创业致富导师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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